企業願景
企業雜誌
 
 
 
創辦人的話
 
王創辦人主張廢除核四專文
 
王永慶
 

最近為了核四電廠是否繼續興建或是應該予以廢棄,以及一旦決定廢棄,其替代方案為何,可以說是眾說紛紜,鬧得滿城風雨。可是由於未能針對客觀事實作理性分析,以致越討論,問題越混沌,社會大眾則是滿頭霧水,莫明所以。有關此一問題,我們認為只要分別就其經濟效益、安全性、以及舉世所關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加以分析探討,不難就能得到正確答案,並据以執行。

据聞核四廠規畫的發電規模是二百七十萬瓩,編列預算一千七百億元,可是如果證諸以往的經驗,可能將來正式著手興建時,還會追加相當比率的投資經費。換言之,將來建廠實際耗用的經費,可能遠遠超過一千七百億元。退一步講,即使不論核四廠將來實際著手興建時可能再追加預算,就僅以一千七百億元認定,實際也是相當偏高。如果我們能夠珍惜國家寶貴財源,用心從事規畫,則發電規模同為二百七十萬瓩的一般發電廠,其興建費用應該可以控制在核四廠預算經費的十分之三以下,亦即最多只須耗用五百一十億元,就可以興建完成一座國際水準以上,規模相同的發電廠。再依照我們的實際經驗,燃煤發電成本大約是每度電0か八元,核能發電成本則為每度電一か八元,每度電相差達一元。以二七0萬瓩之規模,年運轉八、七六0小時,則其發電成本差異即高達二三六億五千二百萬元。核能發電不符經濟效益,於此即可見一斑。

因此針對核能發電的問題,我們認為有關方面應該要再加以一番審慎的考量。以目前的發展情形來看,全世界各主要國家,大多已經明顯感受到核能發電所帶來的沉重包袱。舉例來說,美國許多發電公司都私下承認,由於過去是在錯誤的決策考量下才決定興建核電廠,所以在實際動工興建時態度上很消極,無不希望儘可能延緩其工程進度。即使如此,可是到了建廠完成開始營運,馬上就爆發成本太過偏高的嚴重性問題。所以在無可奈何之下,唯一的因應對策就是要求提高電價。可是用戶方面所能接受的電價調整,是有其限度的,不可能完全配合電廠的需要,因此這些電廠最後都遭遇到無法正常營運的窘境。由於電廠若是倒閉,停止營運供電,將會嚴重影響民眾的日常生活,在迫不得已之下,最後只好由政府編列特別預算,以公帑來補貼。類似的案例,在美國各處都有發生,舉不勝舉。

另外再看英國方面的情形,英國政府本來是要將所有公營發電廠全部移轉民營,但是其中的核能發電廠根本無人問津,所以英國政府不得已,只好讓核能電廠維持原狀,依舊歸屬國營。根据實際的資料顯示,英國政府為了此一核能發電項目,每年必須承擔十餘億英鎊的虧損,換算美金達二十多億元,金額相當可觀。如果對照英國將公營事業轉移民營之措施,則我國政府三申五令要在限期完成所有公營事業的民營化,可見已經是深能体察民營化對於提升國家競爭力的切要性所在。既然如此,則以核四廠發電量只佔區區之數,是否一定要由政府來承擔﹖尤其是如上所述,若由民間來興建同一發電規模的發電廠,所耗經費僅需核四廠預算的四分之一。兩相對照之下,政府若是一方面嚴令要限期將所有公營事業轉移民營,另一方面卻又不惜耗費數倍經費,堅持興建核四廠,則政策舉措之間實有自相矛盾之處。

其實除了經濟效益的考量之外,世界各先進國家之所以紛紛停止核能電廠計畫,另一主要因素則是為了安全顧慮。迄至目前為止,不但核廢料的處理,仍然欠缺可以確保安全無虞的完善技術,甚至核電廠本身的安全設施,也是仍然無法做到可以確保萬無一失。尤其若是發生意外事故,所造成之災害更是極為深廣,遠非人類社會所能承受。台灣地狹人稠,一旦發生意外,其災害尤將更為可怕,不可不慎。

興建核電廠之不可行,其理由極為明了,已如上述。接下來,有關替代方案,在燃煤發電、燃油發電及天然氣發電三者當中,究以何者最為適宜,分析如下。所了解,利用天然氣發電,其發電成本大約是每度電二か一元,比燃煤發電每度電貴一か三元,如果依照當前有關單位的態度傾向,認為採用天然氣一切方便,因而大舉推動天然氣發電計畫,則當前既設加上未來加建之發電量合計以六00萬KW估算,年運轉五、五00小時計算,其發電成本年將增加四二九億元。至於燃油發電成本,每度電比燃煤發電貴一元,在相同條件下,每年將增加發電成本三三0億元。此等鉅大的成本增加,將來勢必要完全轉嫁給社會大眾,因而造成民眾不小的負擔。除此之外,如此不符經濟效益的電廠,又將對於國家經濟造成何種負面影響,並損及台灣的國際競爭力,甚而影響工商企業的投資意願,凡此也在在都值得我們加以深思和探討。

据一般所悉,在地球上雖亦有可能陸續發現新的天然氣資源,但在天然氣資源豐富的美國,其天然氣井經過十年期間抽取以後,大多都已經呈現徐徐枯竭的態勢,換句話說,一般天然氣井大概只能維持十年左右的壽命,十年以後就要枯竭廢棄。在此情況下,將來天然氣資源即有可能會慢慢減少,但是相對的,使用量卻日漸增多,長此以往,天然氣價格將因供需失調而不斷往上抬升。此一遠程的經濟效益變動趨勢,我們亦應考慮在內。例如美國自歷年以來,其天然氣價格即由每一MMBTU一か八0美元上漲至二か00美元,今年初更一度飛漲至五か四0美元。因此如果不出所料,將來出現價格不斷往上抬升的情形,屆時利用天然氣發電所作的投資,包括天然氣港埠貯槽設備等等,在營運上將遭遇何等難堪窘境,實不難想像。

至於石油蘊藏量,同樣也是為數有限。自二次大戰後歷經能源改革,石油已漸漸取代煤炭,成為人類使用能源的最主要項目。石油不僅成為交通工具的動力源,產業及家庭的熱源,潤滑材以及電力發生源,更經由石油化學製品和人類日常生活產生密不可分的關聯。依据經濟部能委會發表,取材自英國BP的資料顯示,全世界石油耗用量約為每日六千五百萬桶,而目前全世界已知之原油蘊藏量約一兆桶,以現在的耗用量計算,僅能再使用四十三年,距今不到半世紀就將枯竭耗盡,屆時我們子孫將以何物為替代,不能不慎重作未雨綢繆。

石油化學体系中各種不勝枚舉的產品,對於現代人類生活事實已經成為不可或缺。我們稍為分析就能明白,每個人日常所穿衣類用品,如果單靠傳統培植的天然棉花和羊毛等,實際數量極為微少,供應衣著絕對不敷所需。不但如此,人類用於日常生活中衣、食、住、行等等極多種類的產品,都是來自石油,並無任何其他不虞匱乏的資源可以替代。石油未來之用途,依其趨勢預估,自二十一世紀初始,供於燃料使用之部份,將會漸漸由其他能源替代。其中除航空燃油因為具有特殊性,目前尚無其他燃料可以取代之外,其他各方面均將陸續排除燃油。為了提高石油的使用經濟效益,各國應共同訂定辦法,規定除了無可取代的用途外,應禁絕將石油用於燃料,而只專用於生產石化原料,以此辦法盡量延長石油的耗用年限。

分析至此,我們敢於提出強調者,以我們台灣的處境和立場,今後選擇發電料源,應該是以使用煤炭最為上策。不過我們也要坦白承認,燃煤發電長期以來已經普遍遭到民眾詬病,產生深刻的不良印象。歸納其詬病的理由,不外乎因為燃煤會產生煤灰,造成環境污染,而且排氣中也含有硫氧化物(SOx)及氮氧化物(NOx),不但污染環境,也不利人体健康。然而我們如果衡諸事實,以當前的處理技術水準,只要肯明確作出承諾,而且願意用心負責,這些污染問題都可以排除,而且能夠做到符合國際間的先進標準。

依照當前我國政府規定,SOx的排放標準是300PPM以下,Nox 250PPM以下,而國際間最嚴格的排放標準則是兩者均為50PPM以下。但是我們實際已經做到,SOx和NOx的排放量分別控制在10PPM以下及40PPM以下,煤灰的集塵回收更是可以達到九十九か八五%以上,比管制標準最嚴格的先進國家還要優良。因此對於燃煤發電,我們可以考慮以做到舉世最嚴格的排放標準,並承諾負責達於此一標準者,才准予興建設立及運轉營運。如此一來,就可以充分做到妥善兼顧環保和經濟效益的發揮。

至於地球上的煤炭蘊藏量,實際則是極為豐富,在此不妨舉出一個實例來加以印證說明。据我們所獲得的資訊,大陸新疆所發現的新煤礦,蘊藏量估計有三百八十億噸,若是以每一年開採三億噸來計算,可以使用一百二十幾年。不只如此,大陸上另外還有至今尚未公開發表的煤礦蘊藏,蘊藏量更是高達二千五百億噸之譜。如此一來,究竟應該是要使用煤炭還是使用石油或天然氣來發電,答案其實就已經非常清楚明瞭了。

燃煤產生NOx和SOx問題,前文已經提過,只要經由現代化設備和科學技術處理,實際可以將其排放濃度控制在40PPM和10PPM以下,比辦公室的空氣品質還要好,所以也不會有什麼太大問題存在。就以台塑企業的南亞錦興廠區為例,那邊算是相當熱鬧的地段,我們廠內也設有燃煤發電廠,如果空氣品質沒有弄好,是會受到嚴重抗議的。但是我們處理得非常完善,空氣品質十分良好,所以和鄰近的居民相安無事,從來沒有紛爭。不僅如此,南亞科技公司的DRAM廠也是設在錦興廠區內,而DRAM廠對於空氣品質的要求是十分嚴格的,假定發電廠的排氣沒有處理好,第一個提出嚴重抗議的應該就是南亞科技公司。由此可見,只要規規矩矩,燃煤發電也是可以做到乾乾淨淨,空氣品質一流。

以上所提論各節,只要大家理性面對,實事求是,應該可以獲得絕大多數之肯定。唯一的問題是燃煤所產生的CO2,被認定為將會造成地球溫室效應,形成人類生存的一大威脅。但事實上,無論燃煤、燃油及燃燒天然氣,都會產生CO2的問題,只是產生量多少有別而已。以同一發電量計算,燃油及燃燒天然氣的CO2產生量,分別是燃煤的0.78及0.51,雖然數量較少,可是問題同樣存在。因此最為根本的解決辦法,應該是如何作妥善規畫,使產生的CO2能夠有效吸收消化。對於此一問題,同樣是居住在地球上的台灣二千一百萬民眾,絕對是應該要作周詳考慮,不但必須顧全到我們後代子子孫孫的生活福祉,同時也要為地球上整体人類今後的生存大計著想。我們更相信,台灣居民對於這一問題的關心程度,絕不致落在任何其他國家的人民之後。

地球氣象溫暖化是九十年代最重要的環保主題之一,大氣中的主要成份氮氣及氧氣,雖然歷年以來都沒有變化,但是幾項複雜的氣体成份,確實有逐漸累積增加的現象,其中二氧化碳,較之十八世紀末產業革命以前,其在大氣中的濃度,已經上升達二十五%之多。二氧化碳的排放,是近代產業文明所產生的最大廢棄氣体之一。据統計,一九八八年全球由於化石燃料(即煤及油、氣之總稱)的使用,總共約排放二百億噸的二氧化碳。其個別國家的排放量依國家之人口多寡、經濟体制不同以及工業化程度差異而有區別。其中如以總排碳量而言,依一九八七年之統計估算,美國佔第一位,即二十一か八%,依次為舊蘇聯十八か四%,中國大陸十か六%,日本四か五%……。如以每人之排碳量而估,第一位也是美國,依次為加拿大、澳洲、舊蘇聯……,全世界平均每人每年的排碳量約為一噸,即折算為二氧化碳之排放為三か七噸。根据經濟部能委會之統計資料,台灣於一九八七年全年耗用煤炭、石油產品以及天然氣的數量,分別是為一千四百八十三萬噸、二千一百五十八萬公秉及十億五千六百萬立方公尺,合計折算成排放之碳元素量應為二千四百萬公噸,僅佔全世界排碳量五十六億噸之0か四%而已。再以平均每人的排碳量來看,台灣是一か一四噸,與韓國同量,約相當於世界的平均值。由此可見,台灣排放CO2的數量,並無過度之情形。

另一方面我們也都知道,森林具有吸收二氧化碳及排放氧氣的大氣淨化功能。据資料(日本環境廳,平成二年環境白書一五六頁)顯示,每公頃森林每年的二氧化碳吸收量如果換算為碳量,大約是七至九噸。依此推算,台灣三萬六千平方公里土地面積等於是三百六十萬公頃,其中的三分之二即二百四十萬公頃為山地,如果我們致力於做好森林保育工作,即此二百四十萬公頃森林以每年每公頃吸收九公噸碳量計算,每年可吸收之總量可達二千二百萬噸之鉅,與我們的排碳量二千四百萬噸相當接近。兩相抵消之後,台灣可以說根本就不會產生CO2為害的問題了。尤其以台灣的當前情況,本來即必須加強森林保育及水土保持之工作,才能夠維繫良好的自然環境。因此,藉由全面種樹綠化,正好可以兩相兼顧,確保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都能達成理想目標,何樂而不為?

至於推動全面種樹綠化工作所需經費的來源,可以考慮對發電廠酌予徵收。假定每發一度電徵收0か一元,全台灣發電量以三千萬KW計算,即每小時可徵收到三百萬元,一年以五千五百小時計算,就可以徵收到一百六十五億元。用來推動全面種樹綠化,經費綽綽有餘。是則不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可以同時兼顧,並且能夠根本消除朝野所顧慮的CO2產生問題,達到三贏的圓滿效果。在這樣的妥善規畫下,廢除核四電廠案,改以燃煤發電替代,誰曰不宜?

當前國內產業空洞化已經相當嚴重,影響所及,社會人心也產生浮動不安之跡象。相對於此,核四電廠案的存廢實屬區區之事,國人實應捐棄私見,擺脫意識型態的束縛,一切依据客觀事證來作取捨,當廢即廢。最重要者,唯有大家都能以實事求是的理性態度,坦誠面對國家當前之困局,才有可能集思廣益,共同謀求革新改善之道。與此同時,吾人更不可缺乏其擇善固執的道德勇氣,若是經過反覆檢討,確認為對於國家整体發展有益之事,即須堅持到底,貫徹執行,亦即所謂「自反而縮,雖千萬人吾往矣」。唯有如此,才足以排除萬難,再造台灣經濟發展新局,最終完成台灣第一的理想目標。

 
台塑關係企業 版權所有